|
单位:元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
**
|
1
|
2
|
3
|
4
|
5
|
|
合计
|
2,253,500.00
|
45,000.00
|
872,000.00
|
1,036,500.00
|
300,000.00
|
125
|
万安县公安局
|
2,253,500.00
|
45,000.00
|
872,000.00
|
1,036,500.00
|
300,000.00
|
|
|
|
|
|
|
|
备注:
2018年,万安县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25.35万元,与2017年预算195.35万元相比,增加了30万元,
增长15.35%。按科目汇总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用4.5万元,与2017年预算4.5万元相比,持平;公务接待费87.2万元,与2017年预算87.2
万元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车辆购置费133.65万元,与2017年预算103.65万元相比,增加30万元,
增长28.9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65万元,与2017年预算103.65万元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30
万元,与2017年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了3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变动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三公”经费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为认真贯彻落实“约法三章”
规定,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县十条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积极倡导厉行勤俭
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二是由于我局部分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年
限较长,车况极差,为确保执法执勤需要,急需更新执法执勤用车,因此公车购置经费比上年增长。三是落实八项规定,
剔除公车购置经费等不可比因素,我单位在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时,实现了只减不增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