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2017年,万安县接待办“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10万元,与2016年预算212万元相比,减少2万元,降低0.94%。按科目汇总情况如下: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210万元,与2016年预算210万元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车辆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预算2万元相比,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6年预算2万元相比,减少2万元,降低100%;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三公”经费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为认真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规定,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县十条规定,我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积极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二是2016年5月起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三是落实八项规定,我单位在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时,实现了只减不增的承诺。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包括参加朝觐、学术会议、科技研讨会、国际重大体育赛事申办及参赛费用、文化交流和政府间、单位间交往等。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国际访问、大型活动及外省市交流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心、维修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