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4日以来,通过向各地各单位公开征求万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意见后,截至目前,共征求到4条反馈意见,现将意见反馈如下:
1、县住建局:建议规划内增加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的相关内容;
意见处理情况:采纳
2、县文旅局:建议本次规划与全域旅游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及时交换意见和建议;
意见处理情况:采纳
3、县林业局:建议不要再自然保护地、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天保林及其周边新设立矿权;
意见处理情况:采纳
4、县生态环境局:建议一是:该规划在报批前应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是小型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比例要求50%要求偏低,建议应全面推动小型矿山规范化绿色矿山建设;三是规划批复后,各新建矿山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必须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办理方可开工建设,矿山污染生态治理设施及措施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格遵守执行“三同时”制度。
意见处理情况:采纳
万安县自然资源局
? 2021年10月26日